王王王王依法审计王服务大局王王王王围绕中心王突出重点王求真务实
审计处召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会议,明确新规落地细则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3 号)于2024年1月1日实施,为解决新标准落实中遇到的问题,统一学校工程造价咨询费计算口径和标准,审计处组织学校涉及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单位,于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行政楼 529 会议室召开了工程造价咨询费计费事项专题会议。会议由审计处处长张重主持,后勤保障部主任李奇峰、副主任刘军、基建处副处长谭云平、审计处副处长田琴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聚焦政策衔接与实践痛点,对以下三个方面达成一致共识:一是解决原合同条款与按33号文不一致的问题。针对新规取消 “以审减额计费” 模式,重新商定施工方承担审计费用比例,确保费用分摊公平合规,同时约束施工方不合理报审行为。二是针对33号文中 “专业调整系数” 确定问题,厘清了专业调整系数归口管理部门与审批流程。三是明确发承包阶段咨询费计费类型。
本次会议针对工程造价咨询费新规,统一了计费口径和标准等事项,避免了同项工程咨询费用在编制和审核两个环节计费不一致的情况,提升了学校工作规范性。(作者:宋进 审核:张重 编辑:田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