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规划、计划,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全校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团体管理工作。
(三)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四)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五)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重点做好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凝聚、引导、服务等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统一管理学校民族宗教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港澳台侨师生、归国留学人员的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八)协调推进学校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九)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加强统战部自身建设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统一战线成员和统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坚持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统筹协调、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宣传、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港澳台的方针、政策。
(二)起草和制定学校涉港澳台事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度。
(三)拓展学校对港澳台合作交流项目,拓宽教师境外交流及科研合作渠道。
(四)负责校级因公港澳台出访活动的策划及实施,协调校内各单位因公赴港澳台出访计划的落实。
(五)负责学校师生因公赴港澳台计划的申报管理及因公证照办理、收缴和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港澳台地区专家来校、涉港澳台学术会议的审核报批及相关事务。
(七)做好校内师生因私赴港澳台地区申请审批的报备。
(八)完成校领导及其他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